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经光华法学院党政领导同意,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将于近期举行换届选举。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定由三人组成。
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将于9月25日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以自愿为原则, 通过班级推荐的方式在全日制研究生[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中产生(原则上不在毕业班中产生),正式候选人人数及产生办法另行制定。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的先进分子,并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
2.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成绩或考研成绩排名年级30%,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有先锋模范作用;
3.热心学生工作,服务同学,有奉献、协作、创新精神,能自主开展工作;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集体荣誉感,工作原则性强,拥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营私舞弊,不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申请者须提交个人简历,经简历筛选、面试后确认正式候选人,于9月25日(星期五)13:30在曾宪梓楼102教室参加换届选举。
换届选举的基本流程:每个候选人须发表3分钟的竞选演说,另安排每个候选人每人2分钟的回答观众自由提问的时间。演说时可适当采用PPT辅助。剩余时间1分钟和15秒时会有计时员亮牌提醒,时间截止请立即停止演说。
四、推荐材料的递交方式
请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民主评选,推选主席团候选人,每班推荐人数不超过总人数10%,并将填写好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自荐个人简历》(附件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简历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班级+研会换届”。
邮箱地址:fxyyjsh2019@163.com;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24点
五、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总要求: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研究生会根据各年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硕士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代表须班级组织民主推荐,每班选举代表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10%,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总人数48人左右。
具体办法:以各班级为单位,各班可通过自荐和竞选的办法产生班级代表。并由班长汇总名单以“班级+硕代会代表名单”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fxyyjsh2019@163.com;截止时间:2020年9月20日24点。
未尽事宜由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具体解释。
联系人:光华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刘卓青(电话:15668626690)。
光华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
2020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