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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朱曦  发布日期:2020-10-21 点击次数:1811


各位指导教师及同学:

    根据光华法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实施进度表,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已进入选题阶段:

    1、学生确认指导教师与选题,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1月3日,学生先联系导师,并与导师确定论文题目。

    2、教师申报论文选题,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1月6日,教师在现代教学管理系统中申报论文选题,学生在现代教学管理系统中选题与确定指导教师。

    3、调剂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0日对于经双向选择尚没有被导师接收的学生,由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进行调剂

    4、公布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时间:2020年11102020年1112,每位教师最多指导6人。

    5、开题报告答辩,时间:2021192021124要求学生准备开题答辩PPT。

    6、提交开题相关材料,时间:20211252021312答辩结束后,学生须及时在教务系统上传文献综述、中英文版翻译资料、开题报告。并将已签好字的精装版本的三合一纸质材料交至教育教学中心

    7、论文答辩,时间:2021年517日—2021523


    以上为主要时间节点,具体的详细时间节点请参考更新后的附件一,如时间有所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光华法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实施进度表及操作指南、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则、浙大本发〔2018〕3号 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详见附件)。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要求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实施进度进行。


    注意:请各位同学在选题的同时切勿忘记在于2020-2021秋冬学期末选课系统中选择“毕业论文”课程。


2021届本科生论文进度表及操作指南.doc

光华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doc

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则.pdf

浙大本发〔2018〕3号 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pdf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