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暨数字时代法学教育论坛(2020)第一单元主题发言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0-11-30 点击次数:492

20201114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0)在杭州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数字时代法学教育论坛第一单元“新文科与法学教育改革”由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葛洪义主持。

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葛洪义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宋方青,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叶金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蔡道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庆麟,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曹险峰,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蔡军,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钭晓东,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陈永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苏新建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宋方青

宋方青:法律与传播综合型人才培养的改革

法学教育应该走向社会,塑造法治文化,促使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引领社会的价值观。在大力推行新文科的背景下,厦门大学法学院立足新时代、回应新需求,大力推进法学教育新理论、新课程的研究和建设,创新法律与传播综合型人才培养新理念、新模式,并于2020年春季率先在高校中开设《法律传播学》创新课程。加快法律与传播综合型人才培养步伐,旨在推动法律与传播学科的理性对话、交叉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法律信息通过优质高效的传播与社会公众充分沟通和交流,为传播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叶金强

叶金强:法学教育改革需要教育学理论的支援

我们在进行法学教育的改革时,不能忽略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性,法学教育改革应在教育学的语境中展开,不仅需要回溯法学学科建设的历史,更要回溯教育的历史传统,从传统中借鉴经验。同时,我们应更关注教育的科学性与法学的人文性,当人们提出新的理念、看法时,我们应当有批判意愿、批判意识。法学也应逐步地调整、更多地参与到新领域的建设,比如网络法、数据法等。新领域虽然是不断变化的,但是法的核心价值理念应该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法学的学科交叉,仍然是法学,不能为了特色交叉而忽视法学本身的水准。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蔡道通

蔡道通:在新文科和新法科的背景下,如何强化新人文精神

在技术化、专门化的背景下,我们应更加强调技术、知识对于人才培养的支持,而非驯化,同时应更加强调新人文精神的培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新人文精神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保障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基本安全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对人民有爱心、有同理心、有共情心,对社会弱势群体有悲悯情怀。三是真正落实人民的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法治社会下人的全面发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庆麟

张庆麟:新文科建设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实践

新文科适应新的形式发展的需要是体系上变革性的发展,学科的融合交叉的发展,重问题轻学科的发展。以本法学院经验为例,教学理念是重基础宽口径,充分利用外经贸学校优势。第一,以法商融合为基础,学生必修经济学原理、金融学、会计学。第二,创设法学实验班,第一年上学期选拔,学生辅修国际贸易或国际金融。第三是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参加各类比赛,以赛促学,设立实践基地。第四是实务性授课,聘请律师、法官授课,设立实践性模块。第五是国际化教学,全英文授课,设置13门全英文课程,与海外学校合作办学。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曹险峰

曹险峰:新文科建设的堵点与方案

目前新文科建设有几个堵点,第一是观念上的壁垒,第二是组织上的壁垒,第三是制度上的壁垒,第四是人本性上的壁垒。解决的方案,首先守正是创新的基石,其次要以科研带动教学,再次要循序渐进,以问题意识带动,最后,应当提供体制机制,用制度性的激励作为机制保障。


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蔡军

蔡军:新文科建设下法学教育的挑战与创新

新文科建设对法学教育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回应前沿问题不足,存在内容陈旧,知识老化空洞的问题。第二是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缺乏有机统一。第三是专业设置陈旧、不合理,无法回应新科技革命所带来的冲击。第四是教学模式单一、手段陈旧,平台建设陈旧,教学组织生硬。

针对这些问题,应进行的创新措施主要有,首先应重新进行人才培养的战略定位。其次是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以时代为导向进行跨学科建设,同时坚持法学学科主体地位。第三是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第四是革新教学模式和手段。第五是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激发自主学习兴趣培养。第六是构建法学资源共享机制。第七是搭建法学教育校内外融合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就此而言,河南大学经验主要有:第一,法制人才类型制定培养方案,开设多种类型实验班;第二,设置严密课程体系;第三,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分类选拔;第四,提高高考理科生录取指标,目前尝试大学一二三年级遴选理工科生来修读法学专业。第五,进行科研机构育人。第六,加强法学应用研究。目前存在短板主要是,课程教材没有全覆盖,思政课程建设存在问题,协同育人机制还存在不足。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钭晓东

钭晓东:中国大学教育与法学专业建设迈向2.0时代的问与答

中国大学教育与法学专业建设正迈向卓越2.0时代。教育部在新时代下,制定了几个层次推进计划,以适应法学建设转变。但在迈入新时代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与挑战,我们要反思问题的症结、存在的误区乃至病态的心理。破局的关键就在于厘清并彰显大学精神和大学的功能,植根本土、立足当下、面向未来。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陈永强

陈永强:新文科概念下的法学

新文科新在哪里?新文科是在一个分工精确的学术方法基础上的新的学科交叉与融合,完成了从中国传统的思想性到以分工为基础的技术性的转变。反观现今法学,不仅内部还存在着严重的壁垒,外部也存在学科交流阻塞。在新文科这一新理念下,法学要打破内部壁垒,外部则通过课程内外增进交流,容纳人文精神。同时,还要在一些新兴领域摒弃一切以法律适用为中心的思想,深入思考这些领域对法律提出的问题,给法律带来的转变。在此基础上,中国计量大学对法学与计量、法学中的知识产权领域进行了深入思考。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苏新建

苏新建:新文科建设下法学的保守与突破

在新文科的基础上可以概括出三个要点:新与旧,快与慢,寡与众。这三个要点的具体意涵是:第一,新文科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好的新文科;第二,在法学保守的特色影响下,法学创新步伐较慢,但依旧在稳步进行;第三,我们要意识到在“寡”的领域坚持,依旧是一种新,比如浙江工商大学一直坚持体验式教学,坚持竞赛,在这些“寡”的方面历久弥新。



文稿:赵文静 邵意珂  李子欣

审核:蒋成旭 郑君曼

图片:高兴就好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