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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在校博士、硕士生参与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前期建设工作的函
发布者:胡琪宣  发布日期:2021-03-31 点击次数:129


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的要求,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李火林主任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了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前期工作专班,拟邀请贵校宪法专业方向在校博士、硕生参与前期工作。

一、基本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宪法及行政法学专业方向,对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有较高兴趣,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

3.博士、硕士一年级研究生为宜。

二、工作地点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解放路18号)及“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栖霞岭54号)。

三、工作内容

参与包括开展资料收集、相关场馆考察调研、组织专家论证、撰写相关材料等工作。

四、相关待遇

提供适当的工作津贴。

五、招募方式

经导师推荐,现场面试,择优录用。


联系人:陈韬  1358848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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