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经济法 | 张平教授“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及战略应用”讲座
发布者:曹燕飞  发布日期:2021-07-01 点击次数:680

2021628日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知产沙龙2021年第2暨法学前沿讲座“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及战略应用”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图书馆5号楼206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场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何怀文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莅临主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永明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魏立舟博士应邀与谈。张平教授就“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及战略应用”为题进行了分享。此次讲座还吸引了校外知识产权青年教师、律师参与,现场同学也聚精会神,热情高涨

张平教授首先介绍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背景。一方面,我国现阶段正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并且未来要向知识产权应用大国转变,需要构建全新体系及战略格局。另一方面,我国在核心产业领域强调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作用,最后建成我国的创新体系,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

随后,张平教授结合实例,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知识产权制度的市场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的螺旋升级以及战略应用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

张平教授指出,学术界尚未找到各类知识产权的内在逻辑,无法对其进行抽象定义。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是私权。考证知识产权的起源,则发现知识产权是特权私权与特权本质上并非完全对立,但侧重点不同,导致制度设计结果不同。从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来看,知识产权权利法定,国家产业政起着主导作用知识产权权利取得遵循先占原则,鼓励竞争,间接激励创新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重点是投资者的独占利益知识产权权利有限,应当考虑公共利益和竞争者的利益。

(二)知识产权制度的市场机制

张平教授认为,知识产权诞生于市场经济,通过授予市场主体垄断权鼓励创新和竞争。在知识产权与技术引进技术输出方可以通过专利、商标与著作权一站式许可的方式,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地位在全球自由贸易的框架下,知识产权制度是扩展市场的矛;在贸易保护主义框架下,知识产权制度则是保护本国市场的盾。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螺旋式升级

张平教授从标准必要专利、全球市场的驰名商标等方面指出,当代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将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竞争手段和工具。未来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逐渐成为新的竞争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应当以产业政策论指引发展方向。

(四)知识产权制度的战略应用

张平教授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当以市场竞争为核心,实现企业的长久发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当以产业利益为核心,以市场经济最活跃的领域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实现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张平教授强调,知识产权制度应当不忘初心,尊重市场,牢记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

随后,在与谈环节,李永明教授知识产权的今天和明天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对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等问题与张平教授进行了讨论交流。魏立舟博士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冲突张平教授进行深入探讨。

接着,在场的同学们抓住机会积极向张平教授提问。张平老师就提问者的问题细致回答。

最后,本场讲座的主持人何怀文教授在张平教授、李永明教授和魏立舟博士发言的基础上,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历时近三小时的学术盛宴圆满落幕,在场学生受益匪浅。

撰稿/丁玉婉  摄影/叶宣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