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加强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1)上的讲话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1-12-20 点击次数:1756


我发言的题目是加强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和重要目标,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使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贡献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共同富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建设共同富裕社会,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经济学社会学领域的基本问题,也是一个法学政治学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不仅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实现的重大目标和任务。在政治哲学和法哲学意义上,共同富裕是人民担当作主、保障人权、实现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我国宪法和法律规范目前虽然没有直接使用共同富裕这一词语,但我国法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我国宪法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识和根本利益。我国法治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是保障人民民主、维护人民权益、实现人民幸福的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序言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的这些规定,彰显了人民至的主权原则,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贯彻了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精神,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

高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平等、自由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本质特征、基本功能、根本目的等都以制度化、法治化方式,其中体现了人民幸福和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在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促进共同富裕,两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在任务上是共同的在实现方式方法上是疏途同归的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尊重保障人权,维护人民幸福安康,实现人民共同富裕。

二、推进共同富裕价值目标的法治化

我们党带领人民实现的共同富裕,深刻表达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平等、自由和人权幸福等基本价值,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新时代的共同富裕蕴含着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价值目标。例如实现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正义本质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公平价值缩小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差距,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平等原则通过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者富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体现了共同富裕的自由价值实现人民福祉和人民幸福,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人权追求等等。我国共同富裕价值目标通常是纲领性宣告政治性布局、政策性安排、试点性探索往往呈现出原则性、模糊性以及不确定性不稳定性等特点。法治是明确的、稳定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的规范体系,应当把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政策规划等政治安排充分纳入法治化轨道,赋予其明确性、规范性和强制力等法治属性,用国家意志的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共同富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共同富裕强调的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富裕,追求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解决的是贫富差距过大等社会不公问题应当把共同富裕的公平正义纳入法治轨道,转化为法治体系的公平正义,用立法、执法、司法、护法等一整套公正法治的制度安排保障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应当把共同富裕和人民幸福的价值追求转化为宪法法律保障的人权价值体系进入新时代,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都与尊重保障人权密切相关。对于我国人民来说,人权绝不是一个政治意识形态概念,而是全面依法治国加以尊重和保障的重要内容,人民幸福生活、人民共同富裕、人民利益的宪法化、法治化表达。例如,我们党人提出要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些本质上都属于人权问题,尤其是属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的重要内容。通过法治尊重保障人权,就可以把共同富裕中抽象笼统的人民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具体公民,把抽象、模糊的幸福和富裕转化为具体的法定权利。把共同富裕的政策主张转化为具体法律规范,从而通过法治保障人权的方式实现人民幸福和共同富裕。

三、推进共同富裕政策的制度化、法律化

当前,我们对于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各种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划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二零三五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制定和实施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等等二零二一年六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为浙江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这些部署都属于政治性、规划性和政策性的安排缺乏具体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正确树立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由于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分配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配置权利义务和权利责任等方面更具有规范性、明确性和一体分型的权威性因此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我们党共同富裕的政策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共同富裕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领导人民共同富裕的意志。依法办事是执行党的共同富裕政策。

四、加强共同富裕法治保障

一要加强党对共同富裕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实现共同富裕,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我们党百年来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共同富裕法治建设的性质和正确方向,把促进共同富裕纳入法治轨道予以有力推进,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中形成统一意志汇聚实现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

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法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利保障,实现共同富裕的方方面面,都与国家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密切相关,都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加以规范、保障和促进,应当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把共同富裕的各项要求全面纳入法治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用良法善治促进和保障共同富裕充分实现。

三要完善法律体系,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法前提我国法律体系中,无论是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还是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无论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直接或间接关涉人民福祉、人民权益、人民共同富裕,都直接或间接为共同富裕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根据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的原则,贯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以法治引领、促进和保障改革的精神应当根据共同富裕的新目标、新要求,全面梳理现行法律体系,通过立改废释等方式,及时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努力把共同富裕从政策规划转化为法律规范,成为国家意志为了切实加强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用法治方式更好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应当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富裕促进法。

四要加强法治实施,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法治的权威在于实施法治的生命也在于实施。在宏观层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一规划两纲要”这三个法治建设文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规划了新起点上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施工图路线图,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整体性、系统化、法治化保障在中观层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把法治实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尤其是共同富裕次分配主要靠市场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的法治经济建设二次分配主要靠政府因此进一步强化公平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三次分配主要靠慈善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和谐博爱的法治社会建设。在具体层面,要加强现代化法治经济建设强化产权和人权法治保护,构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完善公平正义的法治分配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强化慈善法等社会法的贯彻实施,用高质量、高水平的法治实施,保障人民共同富裕的不断推进全面实现。


文稿整理蔡恺祺

审核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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