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季-法律检索线上课程项目报名通知
发布者:孟腾飞  发布日期:2022-11-18 点击次数:16

各位同学好,

 

为顺利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我院将陆续以线上方式举办短期访学交流。目前我院开展2022年冬季法律检索线上课程项目。共该项目共计16学时,分4次授课(如有同学申请法律英语免听,请关注之后的项目,累计时长32学时方可申请)。本科生参与该在线项目可用于国际化模块认证(可与其他交流项目叠加)。研究生同学通过课程结束后提交1000字以上学习报告及课堂参与截图可认证法学前沿。所有授课和辅导均将通过网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初步定于1月16-1月20日上午9-12点(北京时间)

 

【地  点】:腾讯会议


【是否认证四课】:否


【是否认证国际化】:是(可与其他项目叠加认证)

 

一、项目介绍:


通过讲授法律渊源、效力、资源、法律信息的分类、检索策略和检索技巧,介绍各种不同出版媒体的法律出版物(包括纸质和电子出版物)和法律数据库。帮助学习生检索主要中英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WestlawLexisHeinonline 等)。

 

1.教学大纲

  • 法律文献检索导论

     

  • 中国法律检索

     

  • 英文二次资源(以法律期刊为主)检索

     

  • 美国法律检索(1

     

  • 美国法律检索(2)

     

  • 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的法律渊源、资源及检索介绍

     

  • 国际法律检索

     

  • 法律文献检索报告汇报和讲评

      

     

2.教师简介

 

罗伟(Luo Wei)


华盛顿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in St. Louis),图书馆技术部主任兼讲师(Director of Technical Services and Lecturer in Law), 教授法律检索 (legal research)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教授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1988 年来美攻读法学博士JD)。攻读 JD 期间对美国法律信息的分类、编纂、数码化和出版产生兴趣。取得 JD学位后,进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和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法学图书管理专业(Law Librarianship Program joint administrated by the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School and the Law School of University Washington) 学习。1993 年毕业,取得图书与信息学硕士和法学图书管理员证书(Master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with the Certificate of Law Librarianship)。随后,在美国南伊利诺伊州大学法学院和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工作至今。主要工作是法律图书和电子数据库选购和管理,并教授法律文献检索课及负责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在中国的招生宣讲。

 

二、申报流程

 

填写表格:请于202211月25日17:00点前将语言成绩证明(语言成绩要求请参考附件一)、对外交流报名表发送至邮箱zdfxyjyjxzx@163.com(标题:2022冬季法律检索+姓名)。并加入以下群聊并填写在线文档。

 


 

三、其他信息

 

1.202161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光华法学院出国(境)交流项目学生遴选办法》中明确:全体本科生应积极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含特殊时期的线上交流项目),完成培养方案国际化模块以及第四课堂学分认定方可进入毕业环节;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全日制博士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参加一次出国(境)学术交流活动(含特殊时期开展的线上交流项目),方可进入毕业环节。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参加全英文交流项目累计时长达32学时及以上,可作为法律英语课程免听的申请条件。

 

2.研究生同学线上项目完成时,请提交参与凭证(如讲座截图)以及1000字以上学习心得报告(发至邮箱291772503@qq.com),将作为是否完成的认定依据以及法学前沿认定依据


3.本科生参与该在线项目否可用于第四课堂学分、国际化模块认定请参看详细项目介绍(项目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其中线上交流时间不少于16学时),可认定第四课堂(+2)学分;若单个项目的学时数或多个项目累计的学时数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上交流时间不少于24学时),凭合作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国际化模块(+3)学分)。本科生同学课程完成后一个月内对外交流系统(新)-回校材料中需提交1000字以上学习报告(英文)及课堂参与截图。



4.参加不付费的在线交流项目不影响以后出国(境)交流的受资助机会。


5.线下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第四课堂学分及国际化模块学分认定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 号)、《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 号 )及浙江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一:附件五光华法学院出国交流项目学生遴选办法20210615(1).docx

附件二:对外交流申请表.doc.doc

附件三: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号.pdf


教育教学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