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姆沙伊赫气候大会的最新进展与中国应对——记国际法沙龙2022年第17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2-18 点击次数:0

2022129日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2022年第17期“国际法沙龙”在腾讯会议平台举行,沙龙由国际法所马光老师主持。本次沙龙很荣幸邀请到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曾文革教授主讲,主题是“沙姆沙伊赫气候大会的最新进展与中国应对”。

曾文革教授提到,“双碳目标”使气候变化这一主题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曾文革教授首先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格拉斯哥会议的概念变化、发展流程等进行了简单回顾,其中有几个重要的节点: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奠定了气候公约的基础,但是尚停留在框架层面。《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南北国家二分法”的强制减排模式,实现了制度硬化,但是承诺国和减排力度有限,而且部分发达国家拒签该公约。此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通过一系列会议进行了多次博弈。2015年的巴黎气候大会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最终确定了国家自主贡献的减排模式,但是存在内容过于原则化,约束力不足等问题。此后召开的一系列后续谈判,包括2021年格拉斯哥气候大会、2022年沙姆沙伊赫气候大会等。

接下来,曾文革教授介绍了沙姆沙伊赫气候大会的主要进展和不足。本届气候大会首次将损失和损害资金安排问题纳入会议议程,但这也成为了谈判中最棘手的问题。大会最终达成协议,同意设立一个基金机制,以补偿因气候引起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此外,会议的主要进展还包括沙姆沙伊赫实施方案、国家适应计划(National Adaption Plans),气候变化影响相关损失和损害的华沙国际机制——圣地亚哥网络、气候变化影响相关损失和损害的华沙国际机制执行委员会的报告、长期气候融资、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的资金安排,包括重点解决损失和损害等。本届气候大会依然留有一些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一)未就资金的出资及运作问题作出规定、(二)减缓议题仍未取得有效进展、(三)未提及消除化石燃料、(四)发达国家资金承诺仍未兑现。

最后,曾文革教授介绍了巴黎协定以来中国自主贡献的进展,并展望了中国的未来对策思考。中国向国际社会作出“双碳目标”的庄严承诺,并为实现该目标在国内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显示出极强的执行力。本届气候大会期间,中国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进展报告(2022)》,总结了更新目标以来的各项新部署、新举措。面对未来,曾文革教授提出,(一)法治保障先行,包括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进程、推动碳中和立法;(二)碳市场建设及法制完善,包括国内国外市场建设及有效链接;(三)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领域的南南合作等建议和展望。

在自由交流环节,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兰花老师就努瓦埃图、巴巴多斯的一些新动向是否可以视作损失损害问题在另外场合的提出,以及在前述背景下国际法院是否可能从法律角度判断损失损害问题的历史责任等进行提问。王帅同学就损失损害的气候诉讼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和讨论。本次讲座在轻松的交流氛围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