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平行论坛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及其理论阐释研究”主题发言
发布者:王若竞  发布日期:2022-11-30 点击次数:10

何志鹏教授:《作为社会治理革命的全面依法治国》

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句话作了继续补充,说明其重要性和对认识当代中国、理解中国发展、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我认为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理解这句话:

第一个层面,这个革命是思想层次的革命。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益,但也存在例如人治的糟粕思想。依法治国要真正尊重规则,按规则办事。

第二个层面,这个革命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一部分。党内的法治实现了,国家层面的依法治国就可实现。形成良好党风,以党的自我革命带动整个社会治理革命。

第三个层面,这个革命是整个社会的制度革命。通过增减机构、加入国际组织、以国际和涉外法制推进国内法治。从规则的确立、实施、运行到合宪性审查、涉外法律、制裁都体现了我们国内法治水平的逐渐提升。


蒋传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思维理念的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维理论的原创性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立法治思维是基于新时代对法治功能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确立法治思维是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以法治思维治国理政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二,确立法治思维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在党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第三,运用法治思维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具体的路径加以阐释,要求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第四,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的问题;第五,运用法治思维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第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李安:《习近平法治思想方法论的马克思主义品格》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方法论的层面上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继承和发展,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客体统一辩证方法的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思维层面有两个重要贡献,其一是克服应然与实然之间割裂的错误法学思潮;其二是确立了主客体相统一的、由中国国情决定的中国法治模式道路抉择方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价值权衡方法是马克思人民主权论的中国化。马克思坚持人民主权学说,而以人民为中心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价值权衡方法。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党管党治方法是对列宁苏维埃法制建设实践的超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党领导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别资产阶级法学的本质特征,二是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创新。



左卫民 :《学习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建设》

在依法治国具有空前重要地位的背景之下,二十大报告对如何建设司法制度做了重点阐述。我认为在未来和现在的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有这样几个值得关注的重点:第一,如何全面准确地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相应的司法责任制。第二,如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第三,如何规范司法权力的运行,尤其是公检法司各个机关权力的运行。当然,在规范之外还应当有一些创新,怎样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怎样在传统的刑事诉讼监督制度之外,完善对民事、行政尤其是公益诉讼的监督工作,是现阶段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最后一个方面,如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智慧政法、智慧司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