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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能动主义的“罗生门困境”——记国际法沙龙2023年第2期
发布者:王晶  发布日期:2023-03-27 点击次数:10

司法能动主义的罗生门困境——记国际法沙龙2023年第2

2023325日下午,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2023年第2国际法沙龙”,美丽的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成功举行本次沙龙很荣幸邀请到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莹教授担任主讲人,浙江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马光老师担任主持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邱文弦副教授担任评议人,来自法学院30余名硕士生、博士生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姚莹教授的讲座主题是司法能动主义的罗生门困境——以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为视角。首先,姚教授深入浅出地解释了“罗生门困境”的含义,即不同的观察立场会导致不同的结论。随后,姚教授分别围绕司法能动主义的“本来面目”、司法能动主义的“驱动力量”、“适得其反”的司法能动主义、“回归正轨”的司法能动主义四方面进行展开,认为司法能动主义是指司法机构通过对既有规则或实践的突破或发展来达到某种结果的司法活动。司法能动主义本应该是一个“有边界”的积极推动力量,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存在着三对先天矛盾:即海洋强国与其他沿海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沿海国家与非沿海国家之间的矛盾。姚教授以ICJ行使咨询管辖权为例,分析了司法能动主义的危害在于:一是破坏了国际法的体系性,二是有损国际法院的权威性;与此同时,姚教授以ITLOS的临时措施案件为例,认为尽管临时措施有利于及时解决争端,保护各方权利并减少海洋环境损害,但仍存滥用诉讼的可能。姚教授指出,为了遏制偏离了正确轨道的司法能动主义,应当明确国际私法机构运行的社会基础,澄清管辖权的法理基础。姚教授提出了对司法能动主义的两点反思:其一,司法能动主义本身是国际法的理想与现实间差距的一种具象和表现;其二,司法能动主义产生“罗生门困境”的主要原因是评价范围非常宽泛,“能动”与“克制”间的界限缺少标准答案。

在评议阶段,邱文弦副教授认为姚莹教授的思考角度、思维格局等方面具有非常高的学术价值,引入的每一个案例都十分典型,认为司法能动主义在海洋争端解决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邱文弦老师认为本次沙龙为同学们思索如何践行海洋强国战略提出了问题指引,并在国际司法程序运用、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几点思考。毕莹副教授也从国际经济法角度进行了简要点评,认为中国学者在海洋法领域为国际法学界做出了很大贡献,姚莹教授提出的“司法能动主义”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学术问题。

在师生互动环节,针对学生们提出了俄乌冲突、乌东地区公投独立等国际法问题,姚莹教授通过北方四岛等案例从实践和理论角度分别进行对比阐释。

最后,马光老师高度赞扬了姚莹教授精彩的学术讲座,认为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海洋法等殊途同归,都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建议同学们应当博采众长,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选题,在将来为国际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金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