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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的独特内涵与涉外法治人才之养成 ——记国际法沙龙2023年第3期
发布者:王晶  发布日期:2023-04-17 点击次数:10

2023年4月7日下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2023年第3期“国际法沙龙”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开展,由国际法研究所马光老师主持。本场讲座邀请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冰老师主讲,主题“涉外法治的独特内涵与涉外法治人才之养成”。

本场讲座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涉外法治的独特内涵”以及“涉外法治人才之养成”。

在第一部分,肖冰老师从“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区别与联系”切入,通过对“法治”、“涉外”以及“涉外法治”分别阐释,层层递进地深入到涉外法治的独特内涵。首先,肖冰老师指出法治(Rule of law)是“静态(有法)+动态(用法)”的结合,良好的法治既要有立法过程(包括“立”),又要有实施过程(执法、司法和守法),通过国家、政府和社会的有效联动,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此处,肖冰老师强调不能将“法治”与“法律”、“法学”相混淆。其次,肖冰老师指出“涉外”是“由内向外”的互动,并非简单的“内+外”。再次,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肖冰老师引出“涉外法治”,认为是静态“量的扩张”和动态“质的差异”的结合。具体言之,在“量的扩张”层面,包括内国法和外国法的国内法规范,以及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国际法规范,共同构成“涉外法治”中静态立法构成;在“质的差异”层面,由于法在实施时所存在的复杂性,肖冰老师以民商交易中的私法适用为例,论述了动态法治实施中特有规则的适用以及冲突解决,不同规则适用的共性及个性的排列组合以及相互叠加,共同作用于动态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最后,肖冰老师总结出“涉外法治”的独特内涵,即“内国法治”与“外国法治”,以及“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联”+“互动”。

在第二部分,肖冰老师具体论述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供求问题”。首先,肖冰老师介绍了“专业人才培养的共性规律”,具体包括“专业+培养”两方面,在注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根据特定的目标进行长期教育和训练。简言之,即树立“百年树人”和“需求导向”的理念。其次,肖冰老师论述了法治人才的迫切刚需,“中国发展遇见世界变局”。具体言之,在中国发展层面,随着改革开放与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中国国际政治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国家国民日益融入世界;在世界变局层面,我国应当顺应时势,因应变局,积极参加全球治理,提升国际话语权。再次,肖冰老师讲到涉外法治人才的定位,强调人才培养对于涉外法治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肖冰老师同样提到当前人才培养的问题所在,具体包括人才培养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学科分布相对错位等问题,导致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短板。最后,肖冰老师给出未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之进路,确立“问题+需求”的人才培养导向,构建开放包容的学术共同体,打破学科壁垒,注重法科学子的“去标签化”,在人才养成方面探索体系化的发展模式等。

在讲座最后,马光老师就“国际”和“涉外”的关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统筹教学等问题,与肖冰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互动。

 

俎文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