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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再深入的四个难题——记国际法沙龙2023年第5期
发布者:王晶  发布日期:2023-05-08 点击次数:41


2023418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2023年第5“国际法沙龙”通过钉钉会议线上开展。本次沙龙荣幸地邀请到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军杰老师担任主讲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罗国强教授任主持人。本次沙龙的主题是“论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再深入的四个难题”,沙龙共吸引了来自武汉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两百余名高校学者和学子的参与。

针对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王军杰教授提炼出制度创新的两大维度和五个着力点。两大维度即自由化和便利化:自由化是从国家事权层面出发,涉及关税减让、负面清单等问题;便利化是从自贸区事权层面出发,涉及货物通关、人员过境、实体设立等问题。五个着力点即贸易、投资、人员过境、政府职能转变、法律保障。王军杰教授围绕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再深入的四个难题和改革进路展开:

难题一:我国自贸试验区自由化赋权严重不足。经过十年努力,自贸区上半场的便利化改革已接近尾声,营商环境大大改善,极大地提升了企业“体验感”,但“获得感”不强,因为“自由化”赋权严重滞后(海南除外)。例如,中国2017年企业综合税率为67.3%,高于亚太地区平均水平。再如,WB2020营商环境报告》:在190个经济体中,我国排名已升至31位,10个一级指标单项排名中,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等5项进步显著,其中合同执行单项排名已冲进前五。但另外5项指标的单项排名均低于我国的综合排名:办理施工许可排名33位,获得信贷排名80位,纳税排名105位,跨境贸易排名56,办理破产排名51位。王军杰教授对此提出建议:尽快调整自贸试验区定位;切实减税降费,实质性拓展资本利好空间;各部委自上而下协同、主动作为;借鉴国际先进自由贸易区经验,试行货物贸易“三零原则”(零关税、零补贴、零壁垒);进一步瘦身自贸区负面清单,切实降低区内企业综合税赋。

难题二:我国自贸试验区管理机制多头冗杂,效率低下。管理机制两个维度,纵向上:采用“中央部委+省自贸办+市自贸办+区县政府+片区管委会”五级管理模式。横向上:采取“片区管委会+各行政部门”的“分离型”管理模式。纵向上多层级管理导致头线过多,政出多门,效率低下。横向上“管委会”与各部门“分离型”的管理模式效能低下。管委会是协调机构,没有具体的审批权限,却承担了优化“审批权”的制度创新重任。对此,王军杰教授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提出改革建议:纵向上,由“科层制”向“扁平化”管理模式转变,权限下沉。借鉴纽约、迪拜经验,把五层级管理缩减为三级或两级。横向上,整合部门形成大部制,赋予管委会实质性管理权。借鉴迪拜自由贸易港的成功范式,打破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探索“分离型”扁平化管理模式。

难题三: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同质化、碎片化严重。各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庞杂,严重同质化;不同自贸区之间存在无序竞争,创新碎片化凸显。以工商登记改革为例,你搞“一窗办理”,我整“单一窗口”,他改为“一站式服务”;你推行“一天注册”,我来个“4小时注册”,他改良为“小时清单制”。“唯数量”的评判标准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单纯地追求创新“数量”,忽视了改革的必要性和实际成效。王军杰教授对该问题提出的改革进路是:部委应摒弃“唯数量”的考核思维,拟定更科学的评价标准;国家各部委应顶层协同,为自贸区的系统性、集成性创新提供条件。

难题四:法律实施的“消极授权模式”须适时调整。当前21个自贸区(海南除外),延续了“国家授权、部委规章、地方立法”的法治化路径,亦可称为“暂停法律实施”的消极授权模式。在消极授权模式下,各自贸区运行的实际依据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总体方案”,该方案也是自贸区制定“条例”和“办法”的基础。“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后,各自贸区省级人大和政府拟定“自贸区条例”和“自贸区管理办法”作为具体的实施依据。但《立法法》第8条规定涉及“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应该由法律规定。实际上存在缺乏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法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对此,王军杰教授认为,要适时启动自贸区顶层立法,并提出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例如,全面澄清国家、各部委及自贸区三者之间的事权边界,明确各部委放权的范围及方式;明确各部委在自贸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除了主动赋权外,还应承担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跨区域、跨行业的集成性、系统性改革任务。此外,王军杰教授提到,20216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此次海南自贸区的专门立法无疑是“积极授权”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资源,王军杰教授建议应统一制定“中国自由贸易区立法”,避免后续每个自贸区单独立法、不同自贸区之间法律冲突等困境,为自贸试验区战略提升提供法律保障。

最后,在本次沙龙的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与王军杰教授进行交流讨论,王教授针对自由化赋权与自贸区自己决定事项之间的具体协调、未来自贸区的自由化赋权该走同质化还是异质化的推广道路、我国关内关外负面清单双轨制下如何瘦身、海南自贸区封关的相关法治建设及影响、制度创新标准如何量化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罗国强教授总结讲座,指出自贸区制度创新是涉外法治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环节,王军杰教授的讲解既贴近自贸区实践、又紧扣法制建设问题,观点新颖、切中肯綮,大家获益匪浅,期待继续深入研究和交流。

(魏潇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