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8日,为更好地对同学们申请海外院校法学院提供经验与指导,由光华法学院举办的国际胜任力提升计划——德澳法学院申请经验与就读体验分享会在之江校区曾楼102顺利举办。本次经验分享会有幸邀请到了魏立舟老师和吴佩乘老师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研究生会学术部成员傅湘越主持了本次分享会。
会议主要包括留学经验分享和提问互动两个环节,老师们分别结合自身的海外留学经历,热情地为同学们解答了有关留学的各项事宜。
分享会第一阶段,魏立舟老师通过宝马总部、安联球场、慕尼黑啤酒节几张图片,开始分享自身德国留学经历。魏老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随后在浙大法律图书馆工作一年半时间里自学了德语,后赴德国慕尼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魏老师介绍到德国培养了众多民法界的知名学者,例如国内学者王泽鉴老师、苏永钦老师均曾毕业于慕尼黑大学,所以他也心之所向。
接着,魏老师详细介绍了自身研究方向从民法到知识产权法的转变。来到德国慕尼黑后,魏老师发现这里有进行知识产权法研究的天然优势。由于欧专局、德国专利局、德国知识产权法院、马普创新与竞争研究所等机构均位于慕尼黑,慕尼黑可以被称为“欧洲知识产权的心脏”。魏老师所在的马普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学者,馆藏资源包含知识产权领域所有相关的国际期刊、专著等,兼具国际化的学术氛围和丰富的图书材料。因此,出于研究兴趣的转变,魏老师便跟随同时在马普所和慕尼黑大学从事研究的教授读完了硕士、博士学位。老师建议,有意前往德国从事学术研究的同学,应充分利用所在城市的学术资源,比如研究公法的同学建议前往海德堡深造,私法方向则更适合于汉堡,刑法则可以选择弗赖堡等。
继而,魏老师介绍了德国大学的基本特点。第一,以教席为中心的教授自治,各个学院的院长为轮任制;第二,完全免费的大学教育,在德国留学自己只需负担大学注册费以及吃穿住行的费用;第三,有扎实的基础教育,德国法律人的培养需要较长时间与较大精力。最后,魏老师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详细剖析了德国法律人培养流程。在纵向阶段,每个法律人都会经历4年的大学教育阶段、第1次国考、2年的实务培训阶段、第2次国考。德国的大学教育分为基础阶段和重点阶段,基础阶段围绕民刑公和法学基础展开,在重点阶段则要依据自身的兴趣所在在15个重点领域中择一方向修完所有学分。实务培训阶段,每个法律人都会经历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律所等机构的轮岗实习。两次的国考成绩决定了个人的职业发展道路。
分享会的第二阶段,吴佩乘老师分享了澳大利亚留学经历。吴老师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硕博连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博士(PhD in Law)。吴老师先是概述了他的博士学习经历。作为首批上海交通大学和新南威尔士大学联授博士学位项目的一员,吴老师同时在上海交通大学和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得全日制(full-time)博士学位。
进而,吴老师简单介绍了澳大利亚“八大”高校的法学院,并指出澳大利亚法学学位由LLB(法学本科)、LLM(法学硕士)、JD(职业法律博士)、PhD in Law(法学博士)组成。吴老师以新南威尔士大学为例,向同学们展示了澳洲留学期间的多元机会,比如UNSW与牛津大学的合作学位the UNSW JD + the Oxford Bachelor of Civil Law (BCL) or Master in Laws and Finance (MLF)、UNSW与香港大学的合作学位the UNSW JD+ HKU LLM,接着介绍了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PhD学位项目的申请程序和语言要求,并提及新南威尔士大学拥有新南威尔士大学中国国际商法和经济法中心(CIBEL),该机构是中国以外的最大的中国法研究中心,专家学者们作为学术兴趣共同体在这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吴老师也娓娓道来了自己海外法学博士学位的攻读过程。澳大利亚法学院的PhD in Law一般为3-4年,基本上不会延长学制,也没有硬性发表任务,通常需要2年半的时间专注完成博士毕业论文,且该论文有上限字数要求。吴老师叙述了博士毕业论文写作4个关键的任务节点,第一,入学后一年内完成研究计划Research Proposal Defense,研究计划是博士申请中最重要的材料,是博士毕业论文的introduction;第二,两周一次的频率与导师讨论博士论文;第三,针对学生个人组成有3名相关领域学者的固定panel,每年对毕业论文提出一次指导意见;第四,将毕业论文送至国际外审,由不限地区的专家学者对论文进行评审。
最后,吴老师强调了中英文法学博士论文写作的区别。吴老师指出,比较法研究是建立法域间的联系,而非不是单纯法律的比较,应基于不同社会背景的法律比较。英文论文写作应重视研究计划,坚持问题、创新、理论、方法四个导向,论文选题应聚焦于较小的问题,要对学术界有一定贡献,且让方法服务于内容。英文法学界淡化部门法概念,论文的读者受众是一般法学研究者,读者群体不同从而决定了写作逻辑的区别。吴老师提到,学术英语不等于法律英语,英文写作应慎用被动语态、倒装句、虚拟语气等学术英语不会使用的“超级语法”,并注意中英思维的差异。在分享的最后,吴老师总结,读博是一场漫长枯燥但有意义的旅程,他期望同学们做有中国立场、有国际视野、有学术水平,致力于推进我国法律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时代浙大法律人。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出国留学向老师们提出了自己所关注的问题,老师们也都给出了耐心而细致的解答。
为了满足同学们多样化需求,让同学们了解到德国、澳大利亚法学院的实地就读体验,学院特举办此次活动,以期拓展同学国际视野、提供宝贵经验,培养更多优质涉外法治人才。参加完此次交流会,同学们表示交流会让他们获益匪浅。本次交流分享会不仅仅让他们了解到了出国留学的相关信息,更使得他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对将来有了更清晰的规划。
文稿:蔡欣桐
责编:王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