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17〕2号)规定,现启动2022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3.论文中文摘要一式一份。
4.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下称推荐表)一式一份。
5.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4)。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 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2)摘要:学校代码_学号PY_ZY.txt;
(3)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学校代码_学号PY_QT.zip。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无需分类,命名为:培养单位_优硕。压缩包必须压缩成*.zip格式。
三、推荐名额说明
光华法学院(系)推荐比例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可推荐1篇。学院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遴选后报送学校。
四、报送时间
全部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需在2023年9月12日前报送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主楼11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王老师
电 话:0571-86592727
邮 箱:1261996638@qq.com
其他: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再另行推荐,由2022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根据各学部推荐排名和文件规定比例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直接推荐。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