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澳大利亚纽尔卡斯大学法学院法律制度学术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者:洪佳颖  发布日期:2023-12-07 点击次数:11

    2023124日,纽卡斯尔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法律中心主任Shaun McCarthy教授、法学学士项目主任李斌博士一行来访学院进行学术交流,学院副院长陆青、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马光、副教授毕莹、百人计划研究员何香柏和吴佩乘、及外事秘书洪佳颖老师一同参加此次活动。双方就中国与澳大利亚法律制度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在之江校区5号楼206举行,由毕莹老师主持。

在会议的开幕环节,副院长陆青对纽尔卡斯大学法学院师生表示诚挚的欢迎,简要介绍了光华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学术建设及国际交流的丰硕成果,表达了与纽尔卡斯大学加强合作、共谋发展的愿景,并向澳方赠送纪念品表示敬意。

纽尔卡斯大学法学院副院长Shaun McCarthy教授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特别强调其独特的“法律诊所”培养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在于提供实践导向的法律教育,旨在帮助无法承担昂贵法律教育费用的群体获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与服务。此外,还介绍了纽尔卡斯大学法律研究中心运作情况,展示了其在科研支持与法学教育实践方面的卓越成就。

随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吴佩乘老师发表了一篇引人深思的报告,题为“中国法视角下拒绝许可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制”(The Refusal to Lic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an Antitrust Violation in China)。吴老师在其报告中深入探讨了中国在知识产权拒绝许可方面的反垄断法律实践,并与美国和欧洲的相关法律体系进行了详细比较。

吴老师首先概述了知识产权持有者在原则上享有的拒绝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自由,同时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能会要求知识产权持有者向竞争对手许可其知识产权,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知识产权行使与竞争法之间的潜在冲突。接着,他提出了一个核心研究问题:在中国的反垄断法框架下,拒绝许可知识产权何时可能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以及中国目前的做法如何得到改进。

报告中,吴老师详细分析了中国在处理拒绝交易案件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判断反垄断法违法行为方面的模糊性。他引用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腾讯案中的判决,作为中国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案件的一个例证。此外,他还探讨了美国和欧盟在类似案件中的不同处理方式,指出美国司法实践在Trinko案后对必需设施理论多有抵触,而欧盟则在某些情况下考虑了“必需设施”概念。

最后,吴老师提出了几点关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实践的建议,包括为知识产权拒绝许可案件的分析建立明确的检验标准,以及在考虑是否构成反垄断违规时,考虑到技术发展的可能影响。吴老师的报告强调了中国在该领域法律解释上的自由裁量空间,以及未来发展的潜在方向,不仅深化了与会者对中国在知识产权拒绝许可方面反垄断法律实践的理解,也为中国未来在该领域法律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见解。

纽尔卡斯大学法学院七名学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律诊所”教学演示。他们不仅详细讲解了澳大利亚的普通法体系、联邦宪法和合同法等基础知识,还深入探讨了法律制定的模式与程序,以及现行法体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这场生动的展示不仅增进了双方对各自法律教育系统的理解,也为在座的师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在活动的尾声,双方师生围绕互联网时代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发展前景等多个热点话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

最后,光华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谭佳慧同学带领大家参观了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向他们展示了校园的美丽风光和丰富的历史文化。此次学术交流会议不仅加深了中澳两校法学界的联系,也为未来的合作交流搭建了坚实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