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关于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李俞可心  发布日期:2024-06-14 点击次数:137

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胡铭、张永华

副组长:霍海红、李冬雪

员:赵骏、陆青、郑磊、王凌皞

 

咨询联系人:李俞可心(联系电话:86592771 电子邮箱:liyukexin@zju.edu.cn)

申诉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86711433 电子邮箱:chensi_zjut@163.com

 

二、复试分数线

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

 

三、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递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材料需6月16日下午15:00前通过钉钉上传: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6、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文件名:成绩单_所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7、其他资料:个人简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文件名:材料名称_所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纸质版在面试前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EMS或顺丰快递):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6办公室,李老师,电话:0571-86592771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材料审核:主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和业务考核:综合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知识背景、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思维逻辑、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并对考生外国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50)/1.5×60%+面试成绩(满分100)×40%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考核形式和时间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线下举行,以钉钉最新通知为准地点待定)

考生可凭准考证纸质版加身份证进入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六和塔旁)。

1、笔试时间6月19日上午08:30-10:30, 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具体教室待定)

8:30-10:30 法学综合专业考试、法律(非法学)综合专业考试

 

2、面试时间6月19日上午10:30, 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具体教室待定)

考生个人陈述不超过1分钟,其余时间进行面试(含英语问答和专业知识考察等)。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笔试、面试现场请携带本人准考证纸质版、身份证。

 

、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25日前交到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具体请联系李雪纯老师,咨询电话0571-86592723

 

七、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综合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综合考核。对在综合考核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进入复试名单

准考证

姓名

报考专业

103352024020051

盧敏玲

法律(非法学)

103352024020050

叶哲玮

法学

 

个人简历信息表.doc 

 


光华法学院

2024年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