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法科学生和世界高水平院校的学术交流和文化交流,拓展法科学生的国际视野,并提升法科学生的法律检索能力,2024-2025学年寒假继续开设法律检索线上课程项目。
一、项目介绍
合作高校 | 国家/地区 | 项目名称 | 学时 | 时间 |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 | 美国 | 法律检索线上课程 | 线上讲座16学时 | 1月19日-1月23日 9:00-12:00 |
是否认定四课:
2023级以前:否。2023级及以后:叠加学时≧48,可认定四课;若不满足叠加学时≧48,需再修读 1 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可认定四课
是否认定国际化:2023级以前:叠加学时≧48可认定国际化。2023级及以后:无国际化学分要求
(本科生同学课程完成后一个月内对外交流系统-回校材料中需提交课堂参与截图及1000字以上英文学习报告)
是否认定法学前沿:课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课堂参与截图以及1000字以上英文学习报告(发至邮箱0924279@zju.edu.cn)可认定法学前沿
二、详细信息
课程内容:
通过讲授法律渊源、效力、资源、法律信息的分类、检索策略和检索技巧,介绍各种不同出版媒体的法律出版物(包括纸质和电子出版物)和法律数据库。帮助学生学习检索主要中英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Westlaw、Lexis、Heinonline 等)。
教师简介:
罗伟(Luo Wei),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in St. Louis)教授,图书馆技术部主任兼讲师(Director of Technical Services and Lecturer in Law), 教授法律检索 (legal research)。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教授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1988 年来美攻读法学博士(JD),攻读 JD 期间对美国法律信息的分类、编纂、数码化和出版产生兴趣。取得 JD学位后,进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和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法学图书管理专业(Law Librarianship Program joint administrated by the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School and the Law School of University Washington) 学习。1993 年毕业,取得图书与信息学硕士和法学图书管理员证书(Master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with the Certificate of Law Librarianship)。随后,在美国南伊利诺伊州大学法学院和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工作至今。主要工作是法律图书和电子数据库选购和管理,并教授法律文献检索课及负责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在中国的招生宣讲。
三、报名条件
年级要求: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不含非全日制)
建议外语水平:参考附件
四、报名流程:
请于2025年1月11日15:00点前填写问卷进行报名。
【问卷星】https://www.wjx.top/vm/mlhzbt5.aspx#
其他信息:
1.2021年6月1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光华法学院出国(境)交流项目学生遴选办法》中明确:全体本科生应积极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含特殊时期的线上交流项目),完成培养方案国际化模块以及第四课堂学分认定方可进入毕业环节;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全日制博士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参加一次出国(境)学术交流活动(含特殊时期开展的线上交流项目),方可进入毕业环节。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参加全英文交流项目累计时长达32学时及以上,可作为法律英语课程免听的申请条件。
2. 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第四课堂学分、国际化模块学分认定工作,2023级以前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 号)、《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 号)有关要求执行;2023级及以后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6 号)及浙江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3.本科生参与该在线项目是否可用于第四课堂学分、国际化模块认定请参看详细项目介绍。
(2023级以前: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 号),项目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其中线上交流时间不少于16学时),可认定第四课堂(+2)学分,不可叠加认证;若单个项目的学时数或多个项目累计的学时数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上交流时间不少于24学时),可申请国际化模块(+3)学分。
2023级及以后: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6 号),参加线上境外交流项目并达到《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 号)中关于“国际化模块”的要求,可认定第四课堂(+2)学分;参加线上境外交流项目,但未达到《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 号)中关于“国际化模块”要求的,需再修读 1 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可认定第四课堂(+2)学分。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 号)中关于“国际化模块”的要求,若单个项目的学时数或多个项目累计的学时数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上交流时间不少于24学时),可申请国际化模块学分。)
4. 参加不付费的在线交流项目不影响以后出国(境)交流的受资助机会。
注:1.仅可在课程没有任何冲突的情况下同时参加多个项目;
2.课程中将会签到,请务必选择项目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3.项目原则上不能退出,如因非客观原因退出项目则之后的项目遴选在同等条件下不予优先推荐。
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pdf
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6 号).pdf
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号).pdf
教育教学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