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发布者:李俞可心 发布日期:2025-01-27 点击次数:10
2025年光华法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对拟录取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如有调剂,另行通知。另专项计划拟向学校推荐的名单见附件2,最终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要求和指标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申诉受理部门:教育教学中心
联系人:陈思
电子信箱:zdfxycs@zju.edu.cn
光华法学院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