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院学生中选拔兼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岗位需求】
拟选拔兼职辅导员 8人,其中担任学院团委副书记(兼职)4人。以上具体岗位和人数需求,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兼职辅导员与团委副书记(兼职)需兼任团委各部门及相关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社会工作考核时,兼任职务计算50%分值。
【候选人条件】
1. 中共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2. 我院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即将入学的23级研究新生,能保证2023-2024学年期间在校工作(有充足的的时间投入),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在学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3.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 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高年级本科生。
【选拔程序】
1. 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填写报名表和报名问卷。
2. 笔试、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面试。
3. 公示。面试合格者,在学院网站公示。
4. 经公示无异议,团委副书记(兼职)候选人还需填写《浙江大学团干部登记表》,上报学校团委下文批复任选。
【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光华法学院兼职辅导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报名参选兼职团委副书记的,还需填写《光华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兼职)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电子表于2023年8月26日17:00之前发送到zdfxyxgb@zju.edu.cn,标题注明“【兼职辅导员】+姓名”(报名兼职团委副书记的,请注明“【兼职团副报名】+姓名”字样)。同时请填写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rIQSGC。纸质版请在签好导师意见后带至面试现场(暂无导师的无需签署意见)。
【咨询电话】王老师、李老师 0571-86592728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