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 铭 张永华
副组长:郑春燕 吴卫华
成 员:赵 骏 霍海红 林劲松 王凌皥 郑 磊 夏立安
章剑生 陈信勇 叶良芳 钱弘道 李冬雪
申诉联系人:李冬雪,电话:0571-86592771,邮箱:lidongxue@zju.edu.cn。
各学科成立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复试名单见附件1。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见附件2。请于1月11日前完成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提供个人简历信息表见附件3,于1月12日前通过钉钉上传。
因疫情原因,本次复试取消原定的专业基础课笔试;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及经过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的硕博连读考生,均直接参加面试。根据学院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面试内容:申请者进行报告(PPT自愿准备,每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介(英语介绍),攻博研究计划、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等(中文介绍),老师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录取办法
1.我院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参加复试考核的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不予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不退回和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2.经考生和拟接收二级学科博士招生委员会双方同意,复试考生可调剂至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者相同专业及相近专业的其他导师处。
3.学院不保留考生入学资格,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仅对当次招考有效。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个人情况陈述
考生本人递交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每份文件的扫描件或者照片版均需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形成一个压缩包,于1月12日前上传至钉钉工作任务中:
1.个人简历信息表
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见附件4);
5.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6.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7.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时递交的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资格审查及个人陈述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陆续开始,请关注复试钉钉群中的资格审查安排表,并提前在线等待。
(二)面试时间安排(暂定,详细内容见附件5)
复试组名称 | 面试时间 | 专家组地点 |
法学理论 | 1月15日 13:00-18:30 | 7-105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月15日 8:30-10:30 | 7-201 |
刑法学 | 1月15日 10:40-12:10 | 7-201 |
国际法学 | 1月15日 13:00-18:10 | 7-209 |
经济法学 | 1月16日 8:30-12:10 13:30-16:00 | 7-111 |
诉讼法学 | 1月15日 13:30-18:40 | 7-111 |
司法文明 | 1月17日 8:15-12:25 | 7-111 |
专项计划复试 | 1月17日 13:30-17:40 | 7-201 |
面试提交材料
1月13日前通过快递送达以下纸质材料:
1.近期研究成果目录及著述原件或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
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如与报名材料无更新,则不需再递交);
4.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书(字数1万字以上)。
说明:考生须按以上顺序把1、2、4项材料装订成册,准备一式五份。专家推荐信只需两封原件(如与报名材料无更新,则不需再递交),材料请务必于1月13日前通过快递送达至浙大之江校区主楼114室李老师,电话0571-86592771。
备用方案:1月12日前排版后的每份文件转成PDF并编号,所有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每个文件内容首页都务必附有姓名信息,压缩包以姓名+二级学科名称命名)发送给杭州硕博图文文印店(邮箱994088110@qq.com),自费打印制作,学院可以统一去领取。
另1月14日将面试汇报PPT通过钉钉私信发秘书老师,面试时PPT的翻页由秘书进行操作。
(三)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 3 月 30 日前寄到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2室陈老师,电话0571-86592723,邮政编码:310008。
(四)硕博连读考生网报
请硕博连读考生关注网报通知:浙江大学2021年秋季硕博连读博士生网上报名通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1年1月7日
附件1:202年博士复试名单.pdf
附件2:视频面试须知.docx
附件3:个人简历信息表.doc
附件4: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doc(其中签名请用签字的照片插入)
附件5:综合面试详细安排.docx